铁路货运安排变革后,铁路局所属运送站段供给的装卸事务、煤炭抑尘事务、门到站和站到门的短途运送事务(首要包含公路短途运送、内河短途运送)、装载加固事务、铁路货场内的仓储事务等两头物流服务,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心铁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02〕44号)规则的会集交纳营业税的中心铁路客货运服务范围,应按照现行营业税和增值税政策规则,由供给服务的纳税人向其组织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交纳营业税或增值税。